一段短视频,能把一家上市公司和一位乡村带货人推到舆论舞台中央吗?能,而且不止一次,也不止这样一回。
12月10日,一段卖小米的带货视频被举报下架,举报理由是“关联雷氏营销”“丑化小米高管形象”,小米公司法务出手了,事情就这样掰成了一个“公司维权”与“个体主播”对峙的样子。
小米发言人在12月12日公开澄清,称视频内容完全失实,公司投诉的是恶意模仿和捏造污蔑,针对的是侵害公司及高管名誉的行为,不是针对“‘小米’二字或小米农产品的正常使用”,并附上具体投诉内容,意思很明白——你别拿“名字”当挡箭牌。
被点名的带货主播自称是“山东威海荣成市西初家村村支书冯玉宽”,账号名为“小冯来助农”,但镇政府说村书记叫冯某宽,是否本人还在核实,事情就这样多了一个“身份未定”的注脚,悬在半空中,谁都看得见的尴尬。
12月12日下午,小冯只留下了一段道歉视频,说是为推广农产品发布涉小米公司争议视频,影响了小米,浪费了社会资源,表示道歉并保证规范网络言行——话说得真诚,但背后那股子急匆匆的味道,谁闻不到?
这是一个简单的市场纠纷吗?不,远比这复杂,因为它把几件现代中国都敏感的东西揉到了一起——品牌保护、个体带货、平台治理与舆论场合力,外加一丝乡村振兴的现实尴尬,结果就像是把几种不同口味的调料混到一锅里。
先说品牌,企业有权维护自身声誉,尤其是在信息传播速度极快的当下,哪怕是一句嘲讽、一个模仿动作,都可能被放大成名誉损害,这一点没有毛病,也没有戏谑的余地,
但有界限,界限在哪里?法律和常识给了答案,公司投诉的是“捏造污蔑和恶意模仿”,这和限制“使用小米二字”是两回事,公众需要辨别这两者的差别,而不是被话术牵着走。
再说带货主播,他代表的是乡村与农产品的出路,带货不是表演秀就好,而是 livelihood,是村里人能看到的希望,所以一个地方带货人说错话,被举报被删号,他后面牵动的是基层的信任与实际收入,这不是小事。
平台的角色也不可回避,抖音作为传播平台,如何在投诉与言论自由之间找到平衡,如何保证证据链与程序正义,是管理能力的体现,也是平台责任的试金石。
政府部门在中间调研核实,这本应是缓冲与澄清的正轨,但过程往往拖慢事实真相呈现的速度,造成了信息真空,让各种推测和解读有机可乘,这正是现代舆论的惯性。
把几个点连起来看,后果并非仅限于一个账号的下架和一段道歉视频,它还会影响品牌与消费者的信任链、平台对中小创作者的治理预期、以及地方带货团队的积极性,这些后果是累加的,不是孤立的。
对小米的批判要分两层,一是原则层面,公司有权投诉与维权,尤其在面对恶意模仿时,依法维权理应被理解,二是话术层面,把维权叙事简化为“不让用‘小米’二字”,这是公共话语的偷换,是策略上的失误,也是舆论场上的自伤。
对带货主播的评判也要分层,一方面,若确有捏造或夸大,公众监督无可厚非,另一方面,作为一个以推广农产品为目的的个体,他需要的是培训与引导,而不是一刀切的惩罚,因为那等于把乡村的希望关在门外。
怎么办?有三点建议,第一,平台应完善证据与申诉机制,投诉不是终点,透明与可复议才是;第二,企业在维权时必须讲清楚事实链条,别让话术替代证据,公众需要看到逻辑,而不是感觉被敷衍;第三,乡村带货不能只靠一两个人的自发热情,地方政府和平台应提供法律、媒介与内容规范培训,减少无心之过变成灾难级后果。
我们可以更严厉,也可以更温柔,关键是要有分寸既要尊重企业的合法权利,也要保护创作者的生存空间与表达权利,这既是市场秩序的要求,也是社会公平的底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