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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“06”后小伙连续撞人后续:比“路怒症”更可怕的,是“我没错”的傲慢!

发布日期:2025-08-18 13:18:31|点击次数:88

沈阳“06”后小伙连续撞人后续:比“路怒症”更可怕的,是“我没错”的傲慢!

有些画面,你看过一遍,就再也忘不掉了。

沈阳街头,一辆黑色的轿车,像一头失控的铁兽。

它的目标,是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男人。

撞上去。

倒车。

再撞上去。

车里,是一个年仅19岁的男孩,一个所谓的“06后”。

他嘴里反复叫嚣着那句足以让任何人脊背发凉的话:“我就杀了!”

这不是交通事故。

这不是瞬间的情绪失控。

这是一场在光天化日之下的,审判。

一场由这个19岁男孩,自导自演,并强加于人的“审判”。

审判的理由,据他自己说,是对方“闯红灯”。

审判的工具,是他手里的方向盘,和他脚下的油门。

审判的结果,是那个男人倒在地上,是那辆自行车扭曲成一团废铁。

而比这一切更让人不寒而栗的,是男孩在行凶之后,那份理直气壮的嚣张。

据知情人爆料,他撞完人,甚至还有闲心发个抖音。

发完,才被姗姗来迟的警察带走。

这一刻,我们谈论的早已不是“路怒症”那么简单。

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,认为“我没错,错的是世界”的恐怖傲慢。

我们先来还原这场风暴的中心。

那个看似平平无奇的左转弯路口。

男孩开着车,准备左转。

一辆自行车,从他的视野里“窜”了出来。

他猛踩刹车。

轮胎与地面摩擦,发出一声尖叫。

心跳,肾上腺素,愤怒,都在这一瞬间被点燃。

他摇下车窗,破口大骂,国粹喷薄而出。

骑车的大哥也不是善茬,把车往路中间一横,让他下车理论。

矛盾,就在这里被彻底引爆。

正常的逻辑是什么?

是争吵,是报警,是等待交警来裁定谁是谁非。

但在男孩的世界里,逻辑是另一套。

他的逻辑是:你让我不爽,你挑战了我的权威,你就该被“教育”。

于是,他选择了最极端,最不可挽回的方式。

他把车,变成了武器。

《韩非子》里有一句话,讲得格外透彻:“恃德者昌,恃力者亡。”

意思是,依靠德行道义的,会昌盛;依靠暴力强权的,会灭亡。

这个19岁的男孩,在那一刻,放弃了作为社会人的“德”,彻底倒向了最原始的“力”。

他以为方向盘赋予了他定义对错的权力。

他以为一吨多的钢铁能让他凌驾于规则之上。

他不知道,当他选择用强力去碾压他眼中的“错误”时,他自己,就已经走向了灭亡。

路人的劝阻,在他听来是噪音。

“你这是在杀人”的警告,在他看来是对他“正义行为”的干扰。

所以他才会吼出那句:“我就杀了!”

这句话,翻译过来就是:我正在执行我的正义,你们谁也别拦着。

这种可怕的认知,才是整个事件的核心。

那个躺在医院里的自行车主,固然承受了身体的创伤。

但我们整个社会,却被这种“我没错”的傲慢,狠狠地刺伤了。

为什么?

一个19岁的年轻人,本该是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年纪,为何会怀揣如此巨大的戾气?

是什么,让他坚信自己永远正确,甚至不惜为此犯罪?

或许,一切源于一种权利的错位。

当他坐在驾驶位上,被坚硬的铁皮包裹,手握着能轻易达到时速一百公里的机器时,一种心理上的优越感便油然而生。

他不再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交通参与者。

他下意识地将自己视为更高等、更有力的存在。

那个骑着单薄自行车的人,在他眼里,瞬间成了“弱者”,成了“不守规矩的低等人”。

所以当对方的行为干扰到他时,他感受到的不只是麻烦,而是一种来自“弱者”对“强者”的,不可饶恕的冒犯。

这种被冒犯的感觉,催生了一种近乎本能的自我保护——责任转嫁。

从他喊出“闯红灯看不见呐”的那一刻起,他就完成了心理上的切割。

他所有的愤怒,所有的暴力,都有了一个“完美”的借口:是你先错的。

因为你错了,所以我做什么都是对的。

这是一种极其幼稚且危险的归因方式。

孔子曾说:“君子求诸己,小人求诸人。”

一个有修养的人,遇到问题会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。而品行低劣的人,则会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。

这个男孩的行为,完美印证了后半句。他把自己摆在了绝对无辜的审判者位置,而将对方钉在了必须接受惩罚的罪人十字架上。

他撞的不是人,他是在清除他眼里的“社会垃圾”。

要做到这一点,还必须有一个前提——共情能力的完全丧失。

在他连续撞人的几秒钟里,他没有想过对方会不会死,会不会残疾。

他没有想过对方背后是否也有一个家庭在等他回家。

他甚至没有想过,自己的这个行为,会给父母带来多大的灾难,会如何彻底葬送自己的人生。

他的世界里,只剩下他自己。

只剩下他自己的怒火,和他自己认定的“正义”。

《孟子》中有一句振聋发聩的话,叫:“行有不得,反求诸己。”

意思是,事情没办好,遇到了挫折,不要怨天尤人,而要反过来审视自己。

这短短八个字,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,也是一个人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。

而我们的这位“06后”摄影博主,显然把这条路走反了。

他不仅不“反求诸己”,反而把油门踩到底,朝着“求诸人”的深渊一路狂奔。

他撞完人发抖音,这个行为本身,就是一种极致的“求诸人”。

他不是在忏悔,他是在炫耀,在寻求认同。

他在向世界宣告:看,我干了件牛逼的事,我整治了一个不守规矩的家伙,你们快来给我点赞。

这种心态,比路怒本身,可怕一百倍。

现在,男孩被刑事拘留了。

法律会给他应有的惩罚。

那个被撞的大哥,据说没有生命危险,这是不幸中的万幸。

但事情,就这么结束了吗?

没有。

一个19岁的生命,轨迹就此改变。

他将为自己的傲慢和残忍,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
他那被媒体一笔带过的“哭惨了的老父母”,又将如何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崩塌?

他们是会痛骂儿子混账,还是会溺爱地认为“都是那个骑车的不好”?

我们不得而知。

但我们知道,一个家庭的悲剧,已经铸成。

这起事件,更像一个信号。

它提醒我们,在飞速发展的社会里,我们是不是越来越失去了耐心和宽容。

我们是不是越来越习惯于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一切,但凡不合我意,便恶语相向,甚至拳脚相加。

从重庆的“保时捷女司机”,到这起沈阳的“路怒”男孩,我们看到了太多相似的影子。

那份高高在上的优越感,那份“我没错”的傲慢,那份对他人生命的漠视。

古人说,“身修而后家齐,家齐而后国治,国治而后天下平。”

一切的根本,在于“修身”。

修的是什么?

是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。

是承认自己也会犯错的谦卑。

是懂得敬畏规则、敬畏生命的同理心。

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自我约束都做不到,那给他再好的车,再好的相机,再优越的生活,也不过是给了猴子一把上了膛的枪。

他伤害的,绝不仅仅是那个挡在他车头的人。

而是整个社会赖以运转的信任与安全感。

希望这个19岁男孩在冰冷的铁窗后,能有时间去想一想《孟子》的那句话。

能明白,当他觉得全世界都错了的时候,最需要反思的,恰恰是他自己。

因为人生的路口,比马路上的路口要复杂得多。

走错一步,就是万丈深渊。

#沈阳19岁男子驾车撞人被刑拘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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